据了解,2009年至2011年间,因资金紧张,浙江中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俞中江分别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中江系”关联公司的名义,伙同公司副总经理徐赛兰,通过伪造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虚构资金用途、虚构供货合同、伪造项目合同等欺骗手段,百余次骗取多家银行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所得资金大部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缴纳税款、支付货款、支付个人借款和高额利息等。至2011年年底案发,尚有37.8亿余元资金不能归还。
期间,俞中江还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中江系”关联公司经营、投资需要资金为由,伙同徐赛兰以支付月息1.5分至9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80余家单位和个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43.9亿余元。
浙交所的公告显示,温德姆房产所对应的优先债权共计约24亿。据了解,“中江”系合并破产的债务达到七八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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