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星级酒店集体涨价竟赖“营改增”
来源:酒店业门户网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6年5月5日() |
打印内容
据上述酒店集团多家酒店前台工作人员透露,“五一”后上调服务费是集团的统一举措,是由于“营改增”后政府调高税率的影响。
据悉,国际酒店都有加收服务费(含税)的惯例,一般为房价的15%(其中服务费10%,营业税5%)。因此,5月1日前,一间房的总价包含房间价格以及服务费(含税)。不过5月1日后,借“营改增”机会,洲际、凯悦、万豪、希尔顿等酒店集团收取的服务费(含税)比例由之前的15%普遍提至21.9%,这也意味着5月1日后的入住客人,每晚要多出几十元至几百元的“增值税”。
经济型酒店表示不涨价
记者了解到,并非所有酒店都在“五一”后涨价,至少经济型酒店明确表示,不会跟风涨价。
昨天,如家酒店集团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营改增”实施后,对酒店房价没有影响,如家旗下所有酒店也不会涨价。
华住酒店集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华住酒店集团旗下所有酒店一律不会因为“营改增”涨价,而且“营改增”推行后,酒店业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会很受商旅客人欢迎,因为能抵扣企业要缴的增值税,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企业减负。
[各方说法]
市税务局:酒店是“营改增”受惠方,税负不会增加“五一”开始推行“营改增”,酒店的税负究竟有何变化,涨价是否与之有关?
对此,上海市税务部门表示,涨价是酒店的自发行为,与“营改增”无必然联系,酒店实际上是“营改增”的受惠方。
市税务局表示,全面推行“营改增”后,酒店业按“住宿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额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一般纳税人名义税负比原营业税的5%实际增加0.66%,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比原营业税的5%实际下降2.1%。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虽然名义税负增加了0.66%,但其购进货物、服务、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可以抵扣其销项税额,如酒店经营企业购入的不动产、水、电、燃气、消耗性日用品、固定资产、房屋装修及维护费用、其他外包服务等,均可按规定抵扣销项税额。经预估测算,其增值税实际税负与原营业税相比,应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对小规模纳税人,其增值税实际税负与原营业税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企业税收负担明显减轻。因此,市税务局方面强调:酒店上调服务费是企业自主经营行为,与本次全面推行“营改增”无必然关系。
市消保委:酒店将政策红利作为涨价借口
市消保委法研部主任汪鸫表示,酒店将不存在的“增值税”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实际是在玩价格猫腻,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