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中写道,在特色小镇的推进过程中,有些地区产生了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
为此,意见明确指出,特色小镇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数量要求和政绩考核,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防止千镇一面和房地产化;防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和加剧债务风险。
明确五大基本原则
意见首先肯定了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和经验,但同时也指出,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
意见明确了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的五大基本原则,即:坚持创新探索、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产业建镇、坚持以人为本和坚持市场主导。
在坚持创新探索方面,意见称,要防止“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
在坚持因地制宜方面,意见提出,从各地区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数量要求和政绩考核,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
在坚持产业建镇方面和坚持以人为本方面,意见要求,防止千镇一面和房地产化,防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在坚持市场主导方面,意见指出,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并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和加剧债务风险。
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
意见还明确了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的重点任务。并针对特色小镇推进和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做了详细的指示。
意见称,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
对于各地存在的差异,意见中写道,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要按规律办事,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意见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要从实际出发,科学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布局,走少而特、少而精、少而专的发展之路,避免盲目发展、过度追求数量目标和投资规模。
意见还提出,要留存原住居民生活空间,防止将原住居民整体迁出。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打造特色小镇,培育特色小镇投资运营商,避免项目简单堆砌和碎片化开发。
防范“假小镇真地产”项目
对于房地产化、政府债务风险加剧以及用地方面的问题,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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