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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经济,是广大乡村振兴的最快捷路径

来源:百家号 | 作者:城乡建设杂谈 | 日期:2023年3月16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乡村振兴,是近年来我们的主要目标之一,但乡村振兴谈何容易,不是光喊口号就能行的。特别是目前很多农村,无乡村产业、无青壮年、无土地资源。结合所在地情况看,预计此类“三无”农村占30%以上。

但有一类农村,近些年确实搞的有声有色,主要是交通便捷、三清水秀的农村,什么都没有,又什么都有(大城市有钱有闲人,追求的自然环境很好)。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展民宿经济。

特色优美的环境,周末旅游还是很热闹

那么,怎么判断这个农村能不能发展这个民宿经济呢? 每个农村的发展路径不可复制,谈一下,关于民宿经济的两个方面吧:

1、开办民宿土地获得方式?

2、当地农村是否有优越的旅游资源?

一、民宿土地取得方式(是否存在隐患)

虽然一直在鼓励发展乡村经济、振兴乡村,但上级偏重于资金补贴,对一些资源占用类的政策不是很明确,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上,态度暧昧,模棱两可。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只是土管法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还需时日。(具体可以参考我的其他文章)

谈到民宿用地上,目前主流的取得土地的方式还是:公开出让(国有出让商服用地)、闲置农房租赁、废弃工况企业改造利用、租用村集体房屋资产等。

只有第一种,公开出让取得商服用地,没有任何隐性风险。后面几种,实质上都是“租用”,产权人都是所在村集体、村民,你需要跟对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金额、期限等等。你开了民宿,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资源,生意不好,倒闭,自认倒霉。你生意好了,村民眼馋,要不断上涨租金,不同意,你一个外来和尚,随便给你吃吃苦头。

特别是,农村耕地保护越来越严格,土地“卫片执法”一月一次,你租用农房改造,扩建、翻建,很容易占用周边耕地被判定土地违法。

目前,最主流的民宿用地方式:闲置农房激活政策,就是利用当地闲置农房,翻建改造。

民宿用地合法取得的几个方式

二、乡村旅游资源的优劣是重中之重?

很多人去乡下搞民宿,是一种情怀,所谓“故土难舍”。但你是为了赚钱,一定要结合当地县一级的经济水平、交通区位、营商环境、农村特色旅游路线等等,综合考量。

没有游客的穷乡僻壤,你房子再漂亮,空气再清晰,那也没有人来啊。特别要注意,当地官方的招商资料,招商人的嘴,那是一顿海吹的,你必须亲自考察,深入腹地,做到心中有数。

我认为民宿的游客对象,就是周边大城市居民,是所谓的“假日经济”,周末,节假日大城市的游客回到你所在的乡村旅游,2小时车程内、客流量稳定、乡村自然风光好、有独特的人文因素,那是可以搞一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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