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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让酒店人不想再做酒店的

来源:迈点网 | 作者:迈点网 | 日期:2018年2月8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最近,《王佳楠,谢谢你,让我不想再做酒店了》在朋友圈疯转,说的大抵是酒店经理十分诚心、耐心、热心的处理完客人王佳楠反馈的问题,本以为事情圆满解决,结果客人王佳楠还是给了一差评,这让酒店经理备受打击。

这件事触发了很多酒店人的亲身感受,也有很多酒店人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但是作为酒店人善良热心就很棒吗?面对各种委屈无奈而淡定接受,一切就都会过去吗?

天鹅会特此采访了酒店业内人士,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西安收益管理实战第一人魏云豪:不是所有人都值得被尊重

这个世界上既有“摔狗何”、也有“索赔王”,我们应该以最大的善意保护自己,而尚总太想把最好的服务给他人,反而让自己受到伤害。

酒店应该怎么做,我谈谈我的两个看法,第一,对于大灯如何被损坏,监控无法查证,客人认为酒店有责任,必然会要求酒店赔偿。所以,建议通过报警,由警察介入来处理,有了第三方调解人,而不再是总经理直接面对客人,无论是总经理还是董事,在客人的视角看来都是第三方,这都不利于问题的处理。

第二,尚总想通过危机处理让客人满意,必然付出成本,酒店给出的免费房间是酒店理解的成本,但对客人来说,钱才是她想要的。所以,酒店的服务成本对她来说毫无意义,事实也说明,尚总给钱,事情就了断了。

中国酒店OTA游侠郑叫兽:任何一个客人带着不满的情绪离开,都是酒店的耻辱

这样的职业经理人早就不该再做酒店了,他不适合,而且还是在五星级酒店。首先,“在酒店住宿,所有的财产损失都由酒店来承担”这是对的,这也是客人的合理要求,如果该经理人第一时间说的是“不好意思,让您闹心了,您的损失我们酒店一定赔偿。”主动揽下责任,安抚客人,让客人吃下定心丸,就不至于后面一系列的折腾,作为酒店服务人员,应当遵循“一切都为客人满意”的原则,客人最终落下差评就证明客人是不满的,该酒店经理人就是没做好服务。

往更深的说,一个熟客的价值是30000,而且这个客人并不是无理取闹,熟客的价值可想而知,酒店不如索性第一时间承担起那三百块钱的赔偿费用;另一方面,让一个客人带着不满意的情绪离店给酒店所造成的损失至少是6000元以上,至于怎么算的,我以后会跟大家在天鹅会分享案例,不管从哪方面来说,这位经理的做法都欠妥。

去哪儿酒店杂志专栏作者谢雪:服务是有底线的

服务是有底线的,有原则,有尊严的。如果丧失了这些,那不叫服务。在各种升级大背景下,服务也要升级。

早些年,很多酒店培训都有一句话:“顾客就是上帝。”但是上帝是什么?是仁慈,平等待人的,少数客人的素质能担当得起“上帝”这二字吗?而且这仅仅是一条营销策略,并不是真理一般的存在,将客户比作上帝,是意味着关注客户的体验,不代表“上帝”说什么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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