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零售
零售作为一种传统的商业行为,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出卖的商品是消费资料,当交易结束,商品即退出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二是交易大多依托实体门店完成,交易次数频繁,其中,未成交交易活动占有较大比重,因而对服务要求较高。
就酒店业而言,零售并不陌生,而且是酒店业传统的经营服务内容之一。长期以来,酒店大多专设商场空间,以满足宾客购物需要,尤其在博彩型酒店,如拉斯维加斯、澳门等地的酒店,零售功能区面积更大,形成特定的商品零售功能区域,成为产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不少新锐酒店推崇的“新零售酒店”模式,不过是突破了原有商场的空间界限,将自认为具有吸引力和销售潜力的商品摆放在大堂、走廊等公共区域,希望刺激宾客的消费欲望,从而增加饭店收益,提升空间坪效。实质上,这种方式仍然囿于传统零售业的范畴,其所谓“新”仅表现在商场空间的延伸方面。
什么是新零售
新零售是指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并运用心理学知识,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进行升级改造,进而重塑业态结构与生态圈,并对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进行深度融合的零售新模式。新零售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支撑,高度重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二是重塑生产模式和商业生态圈,促进线上互联网力量和线下实体店终端形成合力。
新零售是互联网企业从自身发展需要出发,基于电商平台业务拓展而提出的一种概念,这和目前酒店所推崇的新零售概念有天壤之别,即使酒店加入各种电商平台,借助互联网渠道优势,但作为线下实体店仍然无法摆脱与传统零售门店相同的批发零售、代销、外包等营运方式,其商业逻辑并未产生实质性的改变。
什么是真正的酒店新零售
传统酒店商品零售服务的基本收益体现在:一是丰富酒店整体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二是获取一定的差额利润或场地租金,是对经营服务的一种补充和配套。与传统零售概念相比较,酒店新零售的“新”主要体现在新零售带给酒店的场景革命与体验深化。理查德·泰勒行为经济学研究表明,人并不具有经济学理想中的理性,在生活中的大部分情况下,人们做决策时受“心理账户”(潜在或隐性的消费需求)影响,往往呈现出一种非理性的冲动行动。酒店新零售正是通过营造特定的购物场景和独一无二的商品销售,更准确地触碰人们的“心理账户”,激发消费者非理性的消费冲动,创造出消费者“意外”的惊喜和体验满足,从而也将酒店由单纯的住宿业提升到文创产业的高度。因此,作为一种“可购买、可带走、可收藏、可传递”的符号,唯一性、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多样性是对新零售商品的基本要求。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