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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云豪:论OTA对酒店的帮助与威胁

来源:酒店业门户网 | 作者:佚名 | 日期:2016年7月13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OTA之所以重视价格操作,与其自身的属性有直接关系。对于酒店,遇到威胁便咬牙下线自己的产品与之对抗,这种牺牲自身销售机会的做法似乎也欠妥。既然有了“反OTA垄断联盟”,就应该多尝试利用联盟的影响力。毕竟合作挣钱才是目的,谁都不愿意撕破脸。

  第二:OTA只重视渠道价格方面控制吗?

  显然不是。

  1、OTA看重并擅长做资源整合。以携程为例,入股花猪酒店、途家网、铂涛酒店集团、游轮及租车领域,以及入股东航,其早已从价格竞争的路子走向了上游资源的整合利用。

  据悉,某机构对中高端出游客户调研显示,消费者认为幸福感最强的消费形式不再是美食、买衣服、打游戏、看大片等等,而旅游度假成为最具幸福感的消费方式。那么,携程利用自身的会员等资源,向更多的领域纵深发展,向客户提供更多层面的服务,无疑是想通过投放的更多产品,吸引更多的流量,增加更多的消费机会,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由此可见,资源整合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2、OTA的天然优势。

  (1)、价格控制优势:OTA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价格补贴,用补贴换取更多流量,快速开拓客源层面。这种补贴的力度是酒店很难做到的。酒店没有更多钱去做补贴,也没有钱去砸流量,也没有胆魄牺牲自身的收益,去做长线的客户培养。所以,只能搭用户消费习惯向移动端转化的顺风车,利用OTA渠道带来的流量增加收益。

  (2)、高标准服务优势:携程旅游板块推出的“违约金赔付”新政,彻底改写了行业多年来的“退改规则”。“行规”操作为游客个人原因取消订单,需按照订单金额的100%支付违约金,如旅行社违约则需支付5%—20的违约金。而新政规定为携程或者旅行社在出发3天前解除合同,则需向客人支付不低于订单金额60%的违约金,如果是个人原因,个人只需支付订单金额的90%作为违约金。携程及旅行社赔付标准提高了5—10倍,消费者个人赔付额度却减少了,吸引力可想而知。

  如上,不管是资源整合,还是提高违约赔付力度,这些都是有钱人才敢做也擅长做的游戏。单体酒店与其搞对抗,不如花精力研究怎么更好地利用携程大资源整合及提高违约金赔付带来的新增流量。

  第三:酒店在OTA可以更多方面获利。

  曾有观点指出,如果一个酒店的OTA订量超过总定量的30%就很危险。咋听之下,深觉如是。毕竟OTA有佣金,且会以倒贴佣金的方式弹压最低销售价格,让酒店变得被动。但是细细思量,如果做好OTA的渠道管理,就不至于如此被动。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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